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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资质都有哪些内容?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
  3.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3.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2.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3.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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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7.1 一级资质标准

17.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17.1.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17.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单体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 二级资质标准

1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17.2.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7.3 承包工程范围

17.3.1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

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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