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6 05:19:04 浏览次数:13 公司名称: 新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产品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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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 | 442 |
发货期限 | 电议 |
供货总量 | 电议 |
运费说明 | 电议 |
品牌 | 新邦 |
地址 | 聊城 |
类型 | 环保 |
价格 | 详询 |
售后 | 满意 |
新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宗旨是:质量是企业的灵魂,信誉是发展的,本公司以“诚信为本”的原则,以较高的 安徽淮南皮革厂下脚料处理技术水准为基础,以顾客至上,诚恳的服务态度为经营理念, 安徽淮南皮革厂下脚料处理品质优良,以及更优惠的价格体系,完善的售后服务赢得广大客户朋友的信赖和支持,竭诚与各界新老客户携手合作,共创明日辉煌,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咨询!!
北汽瑞丽坚持认为,该BOT项目仍处在建设阶段,不是政府项目,只能适用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合同本身是无效合同,项目未进入运营期不构成违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至臻环保法务风控部部长李欢说,以BOT模式承建环保项目在业内非常常见,北汽瑞丽在其恶意违约后主张合同无效,违反了诚实用的基本原则,不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据李欢介绍,公司在2021年7月19日收到贸仲委询问是否调整仲裁请求的函后,立即组织了一场研讨会,邀请业内专家、民商法教授以及多位该领域资深律师参与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根据当前法律界对BOT模式的普遍认识,同时参照涉裁合同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及《经营合同》的内容,涉裁合同是以运营和投资为主要内容的非典型合同。
此外,根据法院系统公布的案例以及行业惯例,BOT模式涉及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多个项目阶段,且以投融资、运营为主要法律关系的一种商业模式,其合同性质明显区别于建设工程合同。
再有,BOT模式并不局限于政府项目,各大国企、民营企业出于融资的考虑,也经常采取BOT模式来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从公开的司法案例中也可以看出,基于BOT模式发生争议时的涉诉主体双方都是民营企业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只有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才可以采用BOT模式建设、运营项目,涉裁双方签署BOT模式的经营合同不存在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障碍。
而对北汽瑞丽认为合同无效的观点,在至臻环保代理律师郝路看来,首先,涉裁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涉裁协议的能力;涉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意;合意内容和协议履行均未损害 利益或公共利益、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也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因此是一份有效合同。
其次,BOT合同具有 独立性,合同效力不受申请人与第三人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
我国是硫酸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硫酸消费量的不断增长,国内工业废硫酸量也在逐年增加,废硫酸的回收利用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由于硫酸下游应用多,而且产生的废酸w(H2SO4)在6%~90%,每年的废硫酸产生量未进行统计,但根据对硫酸各应用领域的调查和推算,2013年我国产生的废硫酸折合成w(H2SO4)硫酸达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