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对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做了相关规定。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强化了对有重金属排放的工业项目的监管。在城镇污水防治方面,对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责任主体、完成期限和治理措施进行规定,并鼓励、支持出水深度处理,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水污染防治方面,针对我区较为普遍的畜禽养殖污染等农村牧区水污染防治问题,强化了对畜禽养殖活动的监管,解决因畜禽养殖造成的水体污染问题。
五是对河湖生态用水、流域水环境监测等提出要求,并规范了湖库生态保护性捕捞行为。处理设施管理的实际。
《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
《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已于2019年10月22日由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8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十三条,包含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维护、监督与考核、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既对城镇污水处理活动进行规范,又对工业集聚区和农村污水处理作出规范,推动城乡污水处理全域覆盖,规定了严格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编制、共享及实施责任,明确了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建设要求,细化了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的主体、模式、方式、内容、应急处置以及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保护措施,设置了污水处理运行中的全程监管、监督性检测、抽查抽测、在线监测、台账管理、综合考核、息公开与报送、社会监督等监督考核制度,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
12月19日,《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并表决通过。本次修法将农村污水治理、规范泵站放江、严格雨污分流等近年来城市排水与污水出现的新情况纳入范围。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特殊性,条例在规划编制、设施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要求等方面作了特别规定。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按照省委关于制定更具体、更细致、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在《条例》修订中针对水污染防治规定了一系列新举措。比如要求推进雨水、污水分流工作;制定、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按规定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如将各类工业园区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要求由合肥市扩大至全巢湖流域。比如明确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比如增加了重点排污单位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安装使用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规定。
《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
11月2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海绵城市建设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
《条例》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规划引领、政府引导的原则,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项目运营管理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对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作了具体规定。
城镇污水国标、地标、团标集体报到
《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指南》
12月19日,《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指南》首次发布,在进一步规范工程总体设计的同时,《指南》对地下厂区、地面层、主要辅助工程、劳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工艺调试及运行维护技术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要求,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以污水处理、再生回用、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指南》提出地下式污水处理适用于用地紧张、人口稠密或环境敏感区等建设项目用地,并应结合投资成本、占地指标、生态环境要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综合考虑。同时,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可独立建设,也可与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综合体等结合建设。
在工艺与设备方面,《指南》明确可靠、技术先进、造价合理的原则,坚持省占地、少维护、自动化的技术方针。采用分层布置形式,在竖向布置上可分为水处理构筑物层、设备操作层和地面层。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诸如污泥消化池、沼气罐、柴油发电机房等建筑物应设置在地面层。
浙江省《城镇净水厂运行管理规范》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镇净水厂运行管理规范》印发,规范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规范旨在规范城镇净水厂运行管理,防范生产风险,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水质和运行,做到可靠、运行稳定、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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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置面临成本难题
近年来,固废污泥已经从过去单一的填埋处置转变为填埋与农艺运用、焚烧消化等兼而用之的多种处置方式。但是,填埋要占用大量土地且易饱和;焚烧投资大、易造成大气污染;农业堆肥利用,公众担心有毒有害物质;园林绿化也无法消纳过多污泥……处理方法杂乱,且未能真正达到资源化利用。
针对污泥处置中面临的问题,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将污泥回用加工成有机肥料,用于土壤改良和园林绿化。在重庆市万州区德利源环保公司,当地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的污泥被运到这里加工成有机肥。该公司负责人金健介绍,通过去水、加木屑等辅料、发酵等工序可将污泥变废为宝成有机肥,每月处理污泥约3000吨,制成有机肥约300吨,很受用户欢迎。
资源化利用成本较高,企业难以承受。金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处理一吨污泥成本320元,政府补贴污泥处置费218元一吨,10吨污泥产生一吨肥料,一吨有机肥可卖220元,处理一吨污泥企业亏100多元,“当地污泥处置压力大,每天都运来污泥,可是企业又亏损。目前企业正在与政府协调。”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国庆无奈地说:“资源化利用固然好,但成本分摊是难题。万州区位于三峡库区,污泥处置费全部由地方财政兜底,负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