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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数控钢筋锯切套丝打磨生产线施工团队的图文介绍
可更换新刀片。滚丝轮滚轧一定数量的丝头后,因磨损或牙形损坏,不能滚轧出合格丝头时,应更换新滚丝轮。更换新滚丝轮时,调整螺距的垫圈务必安装正确,否则不能使用。1)无冷却液时严禁滚轧加工螺纹。2)冷却液务必用水溶性切削液,严禁使用油性溶液,更不可用油代替。天气寒冷地区在施工完后应将切削液放出,冻坏冷却系统。3)待加工的钢筋端部应平整,必须用无齿据下料。且在端部500mm长度范围内应圆直,不允许弯曲,不允许将气割或钢筋切断机下料的端头直接加工。4)在初始切削时进给应均匀,切勿猛进,以防刀刃崩裂。5)滑杆及滑板应经常清理并涂机械润滑油。6)铁屑应及时清理干净。(应在断电状态下清理)。7)冷却液应半月清理一次。
依据的法规标准
序号 法规标准名称 适用章节
1 GB 12266-90《机械加工设备一般要求》 4.5.1-2、4.6.4-5、6
2 GB 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防护通用条件》 5.1、5.2.3、5.4.6、5.5
3 GB 8196-2003《机械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6
4 GB 16454-2008《金属锯床 防护技术条件》 6
技术规程
项目 主要技术要求
1.金属锯床作业岗位须编制《金属锯床作业岗位‘四清楚’卡》并悬挂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达标后发“上岗证”,上岗作业时须携带。
序号 法规标准名称 适用章节
1 GB 12266-90《机械加工设备一般要求》 4.5.1-2、4.6.4-5、6
2 GB 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防护通用条件》 5.1、5.2.3、5.4.6、5.5
3 GB 8196-2003《机械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6
4 GB 16454-2008《金属锯床 防护技术条件》 6
技术规程
项目 主要技术要求
1.金属锯床作业岗位须编制《金属锯床作业岗位‘四清楚’卡》并悬挂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达标后发“上岗证”,上岗作业时须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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