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重合同、守信用、质量、用户至上”为服务宗旨,并通过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并 “质量、服务、信誉AA”企业称号、“建材产品”、“优质建材产品”等荣誉。生产
的不锈钢复合管符合GB/T 18704-2008标准,严格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与设计复合管,产品质量过硬。公司
拥有专业的施工队伍,安装人员从事不锈钢复合管工程及金属护栏的施工项目,素质高、足,工程质量
稳定可靠。公司客户遍布各地,并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桥梁上的栏杆的尺寸应满足栏杆高度的相关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一)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 6.6.3: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 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 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 起计算。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 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 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0.11m。



飞龙金属材料(葫芦岛市分公司)专业从事 灯光护栏为主导的企业。公司整合国内、外先进技术,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做到技术不断、产品不断更新,成功研发出 灯光护栏系列产品。公司实力雄厚,不仅拥有一支年轻并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学习与创新、挑战与突破、全力开拓创造z u i优质的产品是我们坚持不懈的使命;而且拥有一支专业及有着资深市场背景的精英管理团队——凭借多年的品牌运营及管理经验我们只进不退,自信地走在行业的尖端,公司秉承“遵诚守信”的经营理念在发展中逐步壮大,公司也一如既往的坚持“只有客户的满意,才有我们的成功”的方针,以帮助客户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已任,旨在通过公司科学、专业、真诚的服务来建立客户与市场的z u i佳沟通渠道,把客户有限的资金进行z u i经济的策划和设计,让客户以z u i低的投资成本,达到z u i佳收益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