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含磷化合物分为正磷、次磷和有机磷。我公司除磷剂本产品主要针对于污水中正磷的去除。而污水中次亚磷、有机磷则可以使用本公司的次亚磷去除剂去除。本产品的作用原理是具有能与磷酸根离子结合的特殊基团,形成疏水性的絮状沉淀,从而达到除磷的效果,出水能够稳定达到 一级标准0.5mg/L以下。且本产品无需改变原有的处理流程,无需加设大型水处理构筑物,广泛应用于工业废水除磷处理。例如在化学镍废水处理时,配合使用重捕剂,去除效果稳定、去除率高。
1、用于生活污水处理厂除磷,特别是适合中磷段污水处理;
2、适合于含表面处理工艺的工业废水;
3、用于食品厂废水;
4、用于制药、造纸、农药、化肥厂的废水处理;
5、用于垃圾填埋厂垃圾渗滤液处理。
项目名称 | 项目指标 |
外观 | 白色固体粉末 |
PH值 | 2.0-3.0 |
有效成份 | >95% |
·去除率高,效果好,出水稳定达标;
·操作简单,适用范围广,无需添加水处理构筑物;
·投加量少,成效快,有效节约成本;
·无二次污染。
除磷剂是我公司研发的针对水处理厂末端污水除磷的药剂,是一种液体药剂利用共沉淀的原理,通过分子架桥的方式、网捕、吸附废水中的次亚磷并进行沉淀,将磷除去;与公司其它絮凝剂配合使用,除磷效果更好,并且对于废水中的重金属尤其是化学镍的去除也有一定的作用。
除磷剂研发背景:
现在社会大型工业废水处理和大型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总磷超标,为了响应 对环保检查的要求,进一步污水排放指标,我公司专心研究开发出此种除磷剂。
除磷剂具有以下特点:
1.专门针对市政污水和工业污水以及其它行业低浓度污水的除磷处理,不需大幅度调节PH值;
2.具有除磷、絮凝双重功效,也可降低COD以及SS等是一种多功能除磷剂;
3.反应速度快、去除效率高、无需添加设备;
4.除磷效果好,除磷彻底、出水清澈。
5.在废水的PH为中性时投加较为合适,若投加后PH有变化需调整PH。
除磷剂产品的主要用途:
用于去除水体中的总磷,达到 标准0.5mg/L以下,解决电镀废水、线路板废水、化工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中的磷超标。
除磷剂使用方法及用量:
1.调节废水至指定pH:8.0-10.0;
2.按照一定比例加入除磷剂,反应20-30min;
3.投加比例为每吨废水(500-800)ppm;
4.絮凝沉淀后上清液即可达标排放;
除磷剂事项、:
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不慎溅入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即可。
包装及贮存:
1.避光避热,置于常温阴凉处。
2.严禁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易燃或可燃物等混合存放。
随着 广东珠海醋酸钠工艺技术的飞跃发展,我厂在保持原有技术的条件下,吸收消化技术,引进的生产设备,一直以来以好的质量,周到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赖和好评。 在不断的发展中,乐水聚丙烯酰胺乙酸钠醋酸钠活性炭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亚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手段。我们将继续坚持客户至上、诚实守信的宗旨,始终不移的把客户的利益放在心中。在此,我公司全体员工谨向对公司给予关怀支持和帮助的新老朋友及广大客户表示衷心感谢,您的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乐水聚丙烯酰胺乙酸钠醋酸钠活性炭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亚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质取胜”的企业理念,“一切以 广东珠海醋酸钠市场为导向,一切以客户满意为目标”的经营宗旨,我们公司将不断推出新的 广东珠海醋酸钠产品,不断求新、求实、发展,真诚希望新老朋友客户进行广泛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除磷剂,通过絮凝沉淀的原理快速、去除污水中的磷,去除过程产生的污泥量少,易与水体分离,由天然材料合成,环保、、不会对水体及水生生物产生毒害。
PYW-201型除磷剂(桶装液体)是我们公司联合北京化工高校教授研发的磷去除剂对于难以去除的高磷污水效果比较明显,且用量少、投加方便、不会有二次污染。主要应用于高磷工业废水的去除。
PHW-40除磷剂是集团专为河道除磷除藻而研发出来的缓释型柱状除磷除藻剂,可直接投入河道,并快速沉于河底不随波逐流,并通过载体缓慢释放药性,从而达到除磷除藻的效果。因此投药量减小,对水中生物影响较小,是一种经济实惠的除磷剂。
产品优势
1)相比其它的氨氮去除剂,具有添加量少,去除功效更大的优点,有效降低废水吨处理成本;
2)能解决一般化学药剂解决不了的问题,5~6分钟左右即可完成反应过程,污水迅速达标排放;
3)特别适用于中、低浓度的电镀、线路板、印染、皮革、食品、制药工艺等各类工业废水处理;
4)无二次污染对生化系统无危害,投加点无特殊要求;
5)添加方便,可稀释后投加也可干粉投加;
6)不增加污水处理系统硬件投资;
7)无二次污染对生化系统无危害,投加点无特殊要求;
使用方法
1.适用于任意PH值的废水,但较佳处理范围PH值为6-9,配合聚丙烯酰胺使用效果更佳。
2.本品投加量视污水中总氮、总磷、COD情况的不同,产品投加量也不同。具体投加量需通过实验室烧杯小试及现场试验确定。